Facebook因IPO信息披露問題遭股東集體訴訟

北京時間12月31日早間消息,美國一名聯邦法官近期判決稱,兩起針對Facebook的股東訴訟可以被定義為集體訴訟。這些訴訟稱,在2012年5月IPO(首次公開招股)之前,Facebook隱瞞了對未來增長前景的擔憂。

曼哈頓美國地區(qū)法官羅伯特·斯威特(Robert Sweet)表示,在Facebook 160億美元IPO中遭受損失的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可以對Facebook發(fā)起集體訴訟。

這一判決做出的日期為12月11日,但此前一直處于保密狀態(tài)。本周二,斯威特公開了這一判決。

這些訴訟的其他被告包括Facebook CEO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首席運營官謝麗爾·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和其他高管。

Facebook正在就這些訴訟被定義為集體訴訟進行上訴。該公司表示,這樣的判決缺乏依據,與一些“得到妥善處理”的先例存在沖突。

股東認為,Facebook在IPO前隱瞞了關于移動業(yè)務發(fā)展的內部業(yè)績預期,當時Facebook移動業(yè)務還沒有帶來太多廣告營收。而這將影響Facebook的未來增長前景。不過,該公司私下告知了承銷商,提示承銷商下調預期。

Facebook于2012年5月18日上市,IPO發(fā)行價為38美元。到2012年9月4日,Facebook股價下跌至17.55美元,并在一年多時間里一直處于破發(fā)狀態(tài)。

最終,Facebook股價開始反彈,本周二收盤價為107.26美元。這意味著Facebook的市值達到303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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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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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2月31日早間消息,美國一名聯邦法官近期判決稱,兩起針對Facebook的股東訴訟可以被定義為集體訴訟。這些訴訟稱,在2012年5月IPO(首次公開招股)之前,Facebook隱瞞了對未來增長前景的擔憂。曼哈頓美國地區(qū)法官羅伯特·斯威特(Robert Sweet)表示,在Facebook 160億美元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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