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中院就OPPO訴夏普案做出管轄異議裁定,駁回夏普對管轄權的異議申請,確認了中國法院對標準必要專利全球的許可費率具有管轄權。值得一提的是,這是國內法院首次以成文裁定的形式確認中國法院對于標準必要專利全球許可費率的管轄權。
法院在裁定中表示,在確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糾紛的管轄時,應考慮許可標的所在地、專利實施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等因素,還應綜合考慮雙方談判意愿、FRAND原則、糾紛解決的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以及效率原則等因素。
集微網注意到,原告OPPO公司向深圳中院提出的訴求中,請求法院不僅針對夏普的3G和4G標準必要專利,同時也請求法院針對夏普的WiFi標準必要專利裁定包括全球許可費率在內的合理的許可條件。如果最終法院做出相關判決,這將是全球首例對WiFi標準必要專利全球許可費做出裁判的案件。
全球費率是全球司法熱點,目前只有英國法院在UP訴華為公司的案件中裁定了全球費率,這表明在不斷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大背景下,中國法院的大膽嘗試。在面對全球眾多專利權人收取高額專利費和訴訟威脅的情況下,也體現(xiàn)了OPPO知識產權團隊處理專利訴訟案件的極高專業(yè)性和對全球司法熱點的敏感性,敢于利用當前司法熱點在法院中進行案件嘗試,樹立了強硬應對專利權人不合理收取專利費的形象,保證公司的長遠商業(yè)利益。
夏普 VS OPPO
夏普與OPPO的專利許可糾紛肇始于今年1月30日,其時,夏普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OPPO日本公司侵犯了其手機通信技術相關的WLAN專利,并要求法院發(fā)布針對OPPO日本公司的臨時禁止令。
OPPO旋即以強硬態(tài)度反擊夏普的專利訴訟,于2月底在日本東京反訴夏普侵犯其閃充技術專利,同時向深圳中院起訴夏普違反FRAND原則。根據(jù)此次公開的裁決,OPPO公司在2月底向深圳中級法院提出的訴訟請求包括:一、請求人民法院判決確認兩被告在許可談判中的相關行為違反公平、合理、無歧視(FRAND)義務或者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包括但不限于不合理拖延談判進程、拖延保密協(xié)議的簽署、未按交易習慣向原告提供權利要求對照表、隱瞞其曾經做過FRAND聲明、未經充分協(xié)商單方面發(fā)起訴訟突襲、以侵權訴訟禁令為威脅逼迫原告接受其單方面制定的許可條件、過高定價等行為,原告保留在訴訟過程中針對兩被告其他FRAND義務或者誠信原則的行為進行追訴的權利;二、請求人民法院就被告夏普株式會社擁有并有權作出許可WiFi標準相關標準必要專利、3G標準相關標準必要專利以及4G標準相關標準必要專利在全球范圍內針對原告的智能終端產品的許可條件作出判決,包括但不限于許可使用費率;三、請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因違反FRAND義務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300萬元。
今年的3月6日至9日,夏普以其幾項LTE專利被侵權為由,再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兩起針對OPPO日本公司的專利侵權訴訟;并于3月6日,在德國慕尼黑一區(qū)法院和德國曼海姆地方法院對OPPO提起專利侵權訴訟。4月7日,夏普進一步擴大“戰(zhàn)火”,在中國臺灣地區(qū)對OPPO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涉及一項LTE無線通信技術。
OPPO公司于2020年2月底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對Sharp提起的訴訟,要求法院裁定全球費率,深圳法院在2020年10月正式裁定具備全球費率管轄權,體現(xiàn)了中國法院緊跟全球司法熱點,保障產業(yè)利益的決心。
夏普大批關鍵專利被無效,OPPO掌握絕對優(yōu)勢
在和夏普的全球專利訴訟期間,OPPO持續(xù)對包括涉訴專利國內同族在內的多個夏普中國專利提出無效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查詢結果顯示,截至12月21日,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已對其中17件無效申請做出決定,夏普12件中國專利被宣告全部無效,2件專利被宣告部分無效。其中包括夏普在海外起訴OPPO所用專利的中國同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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