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新決議要求各國授權(quán)運營商使用800MHz頻段

據(jù)國外媒體報道,歐洲議會已經(jīng)批準通過了一項五年無線電頻譜政策方案(RSPP),這將為無線應用和服務提供足夠的頻譜。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委員尼莉·克洛斯(NeelieKroes)表示:“無線電頻譜政策方案的通過將有助于縮小數(shù)字鴻溝,使歐洲成為一塊緊密相連、具有競爭力的大陸,同時引入更多無線寬帶選擇。”

無線也在確保每個歐人洲在2013年享受基本的寬帶、并于2020年用上快速和超快速寬帶方面發(fā)揮著重要作用。

歐盟成員國和委員會在2015年7月1日之前需采取的具體步驟包括:

截止2012年年底,各成員國應授權(quán)無線寬帶通信,包括第三和第四代移動通信服務使用統(tǒng)一的2.5~2.69 GHz、3.4~3.8 GHz及900/1800 MHz頻段。

到2013年1月1日,所有成員國(除非已在該日期之前獲得個別豁免)應授權(quán)無線寬帶通信使用800MHz頻段。此舉的主要目的是覆蓋人口稀少的地區(qū)。

最遲到2013年年中,歐盟委員會將在各成員國的配合下,制定詳細的清單,分析歐盟內(nèi)部400MHz到6GHz范圍內(nèi)的有效的頻譜利用。這將成為采取進一步行動、協(xié)調(diào)特定用途(如無線寬帶)頻段分配的基礎。

最遲到2015年需采取的其他行動包括:

靈活使用一套統(tǒng)一的頻段的頻譜使用者之間的頻譜交易;

委員會和成員國確保有足夠的統(tǒng)一頻譜可用于安全服務和民防。

一般而言,該方案制定了歐盟確保有效管理和使用頻譜的原則,同時促進投資、競爭和創(chuàng)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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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8
歐洲新決議要求各國授權(quán)運營商使用800MHz頻段
據(jù)國外媒體報道,歐洲議會已經(jīng)批準通過了一項五年無線電頻譜政策方案(RSPP),這將為無線應用和服務提供足夠的頻譜。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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